多地烂尾楼业主集体“强制停贷”,购房者:如果再继续往里扔钱,就没法生活了

近期,多个城市都出现业主意欲“停贷”现象。

在网络热传的“武汉时代新城全体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显示,“武汉市汉南时代新城项目逾期交房数月,业主多次现场维权仍无实质进展,数千户业主(已售房源且未结清贷款)决定,若该项目在限定时间(2022年8月1日)内仍未全面复工,业主将强制停还银行月供。”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team.com/banshizhinan/tousujubao/57723.html

另一“景德镇市恒大珑庭的强制停贷告知书”显示,如果项目未能在2022年10月20日之前全面复工,所有业主将会强制停止偿还贷款,直至全面复工。“强制停贷后的损失,将由相关利益方共同承担,任何单位不得再次损害业主的任何利益。”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team.com/banshizhinan/tousujubao/57723.html

此外,近期多地烂尾楼业主都发布声明,要强制停止偿还贷款,直至相关项目完全复工为止,涉及城市包括河南省的郑州、商丘、新乡、南阳、周口,以及山西、江苏、江西、湖南、湖北、广西、陕西等多省份内的城市。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team.com/banshizhinan/tousujubao/57723.html

第一财经,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表示,如果未经法院判决停贷、或者没有达成停贷协议,贸然停贷购房人往往就成了违约方,征信就会受到影响,还可能被诉到法院,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team.com/banshizhinan/tousujubao/57723.html

举全家之力买的楼盘遭遇停工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team.com/banshizhinan/tousujubao/57723.html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2020年10月,张女士和丈夫在经过近两个月的考察和比较后,最终将其在武汉的第一套房子买在了汉南的时代新城,彼时距离夫妻两人离乡来武汉工作已是第7个年头。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team.com/banshizhinan/tousujubao/57723.html

“因为一直以来工作不稳定,租房也不稳定,女儿一直留在老家。但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想在武汉稳定安家、把女儿接到身边的想法越来越强烈。特别是经历了2020年初武汉疫情最严重的几个月,让我们更加感受到生命的重要,因此在疫情后我们就决定买房。”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team.com/banshizhinan/tousujubao/57723.html

7月10日下午,张女士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由于夫妻两人均在私企上班,一直没有购买社保,受当时武汉限购政策的影响,两人只能在武汉郊区买房。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team.com/banshizhinan/tousujubao/57723.html

最终两人以总价75万元、首付30万元、月供4000多元买下了时代新城一套98平方米的新房。而选择购买时代新城,主要还是看中了该项目开发商的品牌影响力。“首付不仅花光了我们两人和公婆的全部积蓄,还从亲戚那里借了些才凑齐。”张女士犹记得签完合同当天,夫妻两人憧憬一家三口住进新房后的喜悦。文章源自三百米生活-https://www.300m-team.com/banshizhinan/tousujubao/57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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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时代新城业主强制停贷告知书截图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受访者提供

然而好景不长。

2021年7月,由于开发商“爆雷”,导致其全国多地项目停工,时代新城也不例外。“当时听到消息我都懵了,不知道如何是好。去工地看到现场一个人都没有,而我们买的那一栋才修到10几层。就这样每天心里承受着折磨,也不敢告诉公婆真实情况,因为那些钱已是他们存了十几年的全部积蓄。”

然而祸不单行,去年底张女士的公公查出了肝癌。“这更让我们不敢告诉他,怕他精神会垮。”张女士告诉记者,“在知道公公得这个病后,我婆婆也曾让公公把他的私房钱拿出来治病,但公公明确表示‘这个钱是给儿子房子装修用的,谁都不许动’。每当听到这些我们心里都五味杂陈,但房子现在这个情况,也不知道老人家能不能等到交房那个时候。”

张女士只是数千业主中的一员。

公开信息显示,武汉时代新城项目占地210838.9平方米,规划住宅36栋,总户数5032户,其中一期有3500户,二期截至目前为1200户。2019年9月15日该项目首次开盘,一年时间里就已完成销售3264套,并凭此一举获得了武汉2020年上半年销售面积、销售套数双料冠军。

然而,原本应于今年3月30日交付的时代新城一期房源到如今尚无定期。业主李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今年6月28日,开发商武汉楚水云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的一则延期交楼告知函显示,“受2020年初疫情影响,项目停滞99天”“公司遭遇流动性影响”“不得不延迟交楼”。至于具体交楼时间,开发商表示,“将在具备交房条件后提前通知业主。”

“我们跟相关政府部门专班以及企业沟通交涉过很多次了,但一直没有具体进展。虽然项目对外也一直表示复工了,但根据我们观察,复工人数跟项目实际情况远远不符。”李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受整体经济环境影响, 一些业主不得不选择“躺平”,停止还贷。

郑州某楼盘业主无奈“停贷”

第一财经报道,2017年,楼市正热,王君和妻子卖掉一套二手房,选中郑州金水区一个网红热盘——名门翠园,打算买来方便工作和孩子上学。没想到,抱着两岁女儿到售楼处买房那天,成为他人生中最追悔莫及的时刻。

2018年,名门翠园成为郑州楼市“销冠”,王君也沉浸在买房喜悦中。到2019年末,王君发现异常,自己千挑万选的项目,竟然停工了。这一停就是两年,中间虽有断断续续复工,但经历了疫情及洪水冲击,这个项目彻底成为业主心头的一道伤疤。

眼看楼盘复工艰难,王君迫于生活压力,动了“停贷”的念头。

数月前,王君便跟银行沟通、申请直接停贷,银行方面称业主与其属于借贷关系、跟开发商属于买卖关系,贷款停不了。今年郑州疫情后,银行挨个给业主打电话,称可以帮忙申请延期还款、最长一年,等延缓期过后再还,但有的需要复利。

就这样,王君暂时按银行的延期还款政策,缓解了几个月的燃眉之急。不过,等12月到期后,王君也没有继续还款的打算。“如果全部停掉,银行可能会起诉、直接拍卖房子、征信也会受影响,但我没办法,如果再继续往里扔钱,就没法生活了。

名门翠园的另一名业主,也有类似情况。据该业主称,她今年3月份就直接停掉了还款,没有跟银行沟通,6月份银行找到她,说可以申请延期到12月,不过要还3~6月的罚息。“即便项目复工,我也不打算还,要等交房再说,否则太多不稳定因素。”

“现在烂尾楼的解决看不到希望,但是业主一边还房租、一边还房贷,加上疫情影响,其实生活都很艰难。”一位同样是名门翠园业主的律师称,听说小区很多人已经停了,其他业主在如今环境下也处境艰难,如果下月不复工就准备停了。

上述业主表示,多家银行因疫情出台了延期还款政策,并不是针对烂尾楼的,不过业主也可申请,宽限期三个月到一年不等。“延期还款是暂时性缓解,短期内不用还钱,但后期要还复利。业主的最低诉求,是暂停还款到交房为止,以度过这段艰难时期。”

对这些业主来说,选择“停贷”也是无奈之举。“我们也不想成为异类,成为别人眼中的维权人,但现在两个孩子每月幼儿园支出5000元、加上房租和贷款压力,我和爱人工作也出现波折,生活实在很难支撑下去了。”王君说。

律师:业主“强制停贷”或涉违约

每日经济新闻,“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挪用预售资金现象有对应的处理规定和责任人,房地产项目停工烂尾也通常不属于终止房贷合同的条件,因为向业主按期交付房子是开发商的义务,而不是银行的(义务)。”

建诚晟业总经理苑承建今日(7月11日)下午通过微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上述武汉时代新城业主的这种“强制停贷”行为能够理解,但是不提倡也不受保护。房贷是业主个人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也是民事关系,开发商是担保人,抵押资产是购房者购买的房屋,虽然开发项目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停工,但是业主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还是存在的。业主方在未跟银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停止偿还房贷,很可能会被银行纳入征信系统,影响个人信用,还要承担滞纳金等。

第一财经,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玉臣表示,在很多烂尾楼项目里,银行违规放贷难辞其咎。以住宅为例,根据相关规定,在主体没有完工之前,银行是不能放贷的,而不少银行提前放贷。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很少有法院会直接判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停贷。

多地烂尾楼业主集体“强制停贷”,购房者:如果再继续往里扔钱,就没法生活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11459095282

王玉臣建议,若核实发现存在挪用预售资金的情况,应尽快申请建委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如果交房已经延期,可提起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民事诉讼。如果楼盘彻底烂尾,房子的状态又根本没法用,可以立刻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

“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开发商破产,在破产清算中行使业主基本债权优先权。”王玉臣称,如果一个项目主体已经完工,不建议解除合同,可以把推动复工作为第一目标。若楼盘前景还不错,可多方协商进行重组,或尝试推动新开发商接盘。

红星新闻报道,值得强调的是,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修订的有关商品房贷款合同的规定:担保贷款合同作为附属合同,可以因为买房合同的解除而解除,似乎让很多买房人看到了希望。

最高法新修订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而且这一新司法解释已经被运用于判决中。据媒体报道,上海的许先生在嘉兴某楼盘买楼时向银行按揭贷款392万元,但是楼盘烂尾了,而且开发商也宣告破产了。许先生停止还贷,要求解除贷款合同。二审法院认为,开发商无法交付房屋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剩余贷款还款责任。

这个判决让很多既拿不到房子,又要还月供的受害者看到了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做出新的司法解释,也是理顺了基本的权责利关系。

要说明白的是,无论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还是嘉兴的最近案例,解除贷款合同的前提是先解除买房合同,即买房人不再要房子——当然还可以进一步要求开发商退回房款(但这事实上很难了),所以解除合同方案对于买房人来说,只是“及时止损”,不是全身而退。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每经网第一财经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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