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发放2月份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发改、民政、财政、人社、退役军人部门,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企惠民补齐短板确保一季度国民经济恢复性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市办字〔2022〕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现就发放2月份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二、发放标准
每人100元。
三、发放时限
2022年2月28日前发放到位。
四、其他事宜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补贴发放工作,按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规定的保障对象,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困难群众手中。所发补助要注明 “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让困难群众了解补贴项目和事由。发放结束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3月4日前,将发放情况反馈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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