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教授王贞会在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介绍,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记者发现,有发布售卖烟花信息的发布者并无烟花实体店。(来源: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2019年,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钱熊飞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从网上购买,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吴锋表示。
售假烟花现象仍然存在 安全性令人担忧
2月6日,一名烟花爆竹经营者薛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仍有不少售卖假烟花的人员,以最近的网红烟花“加特林”为例,“他们卖的‘黑炮’(假货)比正规店面卖便宜十几元钱,消费者拿到手里燃放的时候可能效果很差,但最让人担心的还是安全性不能保证。”他告诉记者,像这种手持烟花,危险系数不低,如果不是正规渠道购买,安全性更无从保证。
购买烟花爆竹时,如何区分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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