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100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违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方面的行为进行巡查、报告、劝导、制止、督促其改正;协助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完成接访处访、应急处理等工作任务。
三、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并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 18 周岁(2004年2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5 周岁(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现从事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的两参人员继续参聘的可以放宽年龄;
6.身高:男170㎝以上,女160㎝以上;
7.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影响城市管理正常工作的慢性疾病;
8.肃州区户籍;
9.有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经历的优先录用;
10.具有以下情形之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或失信行为,被载入失信记录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
四、招录流程
1.公告;通过市、区人社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聘用条件,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4.面试;以报名先后顺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5.体检;按照面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统组织前100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6.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
如出现不合格者,按照上述程序和缺额进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程序
()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报名人员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退役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招聘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4日,8:00-12:00、14:30-18:00。
3.报名地点:酒泉市肃州区园林路90号4号楼2-1。
(二)考核
面试、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待遇
1. 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聘用人员与酒泉市润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年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2. 待遇;试用期间,月工资标准按2000元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月工资待遇标准为2500元(内含绩效及社保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按照人社部门的缴费基数确定,单位负担部分由财政保障。
六、联系方式
张女士:13993772222
柴女士:18693704168、13919409467
【来源:酒泉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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