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市民,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17台违规车辆被清理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7月起施行,其中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得违规进楼入户停放、充电。记者从三水区消防救援大队获悉,截至7日,三水区共计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17台。

@三水市民,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17台违规车辆被清理

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正在协调企业负责人清理违规充电、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三水区消防救援大队供图

为做好《办法》的宣贯工作,5月20日三水区便召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全体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了专题学习。之后南山镇组织召开《实施办法》宣贯会,围绕《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政策亮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进行解读宣贯。

在7月4日,云东海消防救援所又组织开展《办法》宣贯讲座以及2022年联合疏散演练,对三水供水公司、三水燃气公司、碧桂园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宣讲。

“该办法明令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者将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三水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相关单位如果违规将受到处罚。

值得关注的是,三水区各消防救援所还督促物业小区,利用好前期安装的电动自行车入梯监控系统以及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通过人防、技防的措施阻止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停放;同时结合日常的监督执法,该区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进行清理,7月1-7日,三水区共计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17台。

接下来,三水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推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办法》宣贯学习,积极协调司法部门将《办法》宣贯工作纳入政府及行业部门年度普法内容。

【南方日报记者】尹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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